到上海3个星期有余,在街头遇到过两次骗子。
第一次遇到骗子是在五角场等晓红的时候,那时我刚回上海一个礼拜。我到得比较早,所以在商铺间溜达。后来,有两个外地口音的女子走到我跟前,其中一个大约40多岁,另一个20出头吧。那位40多岁的阿姨递给我一张铜版纸印刷的折叠式的小海报,上面印的是欧莱雅新推出的一种化妆品的图片和介绍。阿姨说:“小姐,这是欧莱雅公司新推出的护肤品小样,免费送给你的,不要钱,只要你给我在这张单子上牵个名就好了。”说完后递给我一张A4大小的纸,上面有个表格,列着些先前签收的人的名字、年龄和电话号码。
也许是因为大学的时候帮老师做调查问卷做怕了的缘故吧,每每我在马路上遇到拦人做社会调查什么的人总会特有同情心。所以这次也不例外,我对那位阿姨说:“好啊,我帮你签。”在我签字的时候,那位阿姨在旁边说好话:小姐一看你就是个好人,小姐,做我们这工作太累了,很多人经过看都不看咱们一眼,小姐你看,我今天上的任务是要把这张纸都签满的呢……当时已经是吃午饭的点儿了,但那张纸上加上我也就才签了一半左右。我也附和说:“嗯,是啊,现在做什么工作都不容易呢。”正说着,我签完了字,拿着铜版小海报就要走了,当时我也没有细翻那张纸,想可能打开那个折叠页的某一面上会有一个小样什么的吧,总之没有太在意。
但是那个阿姨却不让我走,她说:“小姐你跟我到前面一点我们的公司拿免费的护肤品小样吧,往前面两三步路就到了,我刚给你看的这个只是一个宣传单。”当时我也还是没有多想,只觉得既然名都签了,多走两步也无妨吧,反正晓红还要过半个小时才能到,我闲着也是闲着,而且说不定他们公司要她们真的带人去拿东西了才算是完成一个指标呢。于是我就真的跟着那位阿姨和那个女孩子往前去了。也因为当时的五角场很热闹,我总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去他们公司的路上,那个阿姨继续对我诉苦,说前两天上海下大雨,她们还是得风雨无阻地站在路口派发东西等等。被她说得我还真觉得挺心酸的,觉得她们来上海讨生活真不容易……况且当时刚回到上海不久的我也正在抱怨上海阴冷阴冷的天气,听她们说要站在风里雨里工作更是同情了。后来我跟着她们走进一幢商务办公楼。那时候我也有过一点怀疑,有些犹豫要不要上楼的,但是那位阿姨说:小姐你看这里都是公司的办公室,我们不骗你的……然后我也不觉得这个阿姨像坏人,就继续走了。在电梯口,那个20出头的女孩子还问我说:“小姐你是日本人吧?”我大汗,说:“为什么说我是日本人啊?”她说:“因为你特有礼貌。”我……
上了20楼,她们带我到一家女子美容SPA跟前。那个阿姨却并不进来,只对着店堂里的几个服务小姐叫:“来来,你们帮这位小姐做个皮肤测试。”那间SPA里正有不少闲着的“美容师”小姐和阿姨,拉着我进了店堂。开始还跟我说,那是因为要做了皮肤测试之后才知道我的肤质更适合拿哪一种小样,后来就连这一茬儿也不提了。不由分说地把我带进一个小隔间,在我脸上抹了一些白色的号称“毒素测试膏”的东西,说:“小姐,这是在帮你测试你的皮肤毒素有没有超标的,免费的。”正说着,我手里的那张铜版纸小海报也被拿走了,一女孩说她们要用来登记的,但后来想想其实是把这海报还给最初骗我上楼的那个阿姨,让她继续去拖人了吧。
测试后当然毫无悬念地:“小姐,你皮肤的毒素有点高了,超标了,我建议你噢……”当时在帮我做“皮肤测试”的是另一位40多岁的阿姨,她说强烈建议我做一次脸部护理,整张脸的,她说平时他们做这个护理是要几百块钱的,但今天她们庆贺开张,这些护理全部免费,只收成本费,就100块钱。我当然就说不用了,我根本不了解他们这家店的资质,根本不可能放心让他们做什么护理,况且我完全就是被骗上来的,我觉得没有说他们骗子就已经很有涵养了(当然我也骂不过,好汉不吃眼前亏),更不要说让我花100块钱了,再况且晓红应该快要到了,我哪儿有工夫做一个小时的护理啊。于是我很坚决地跟她们说我不做,说我不过是个刚毕业的穷学生,没有钱,而且楼下有朋友等我,我必须走了。
她们自然是不饶我走的。那位阿姨对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皮肤的毒素不清除的话会带来多严重的后果等等。我觉得这些都太危言耸听了,就说我不想做什么护理,你们赶快帮我把脸上那些“毒素测试膏”清理掉,我要走了。眼看着那位阿姨说不动我,这时候我们的小隔间又进来一个年轻的女子,接替那位阿姨继续恐吓我不做脸部护理的危险后果,还假装神秘地伏在我耳边说,因为她自己是这里的经理,可以做主,给我做一整张脸的护理,现在只收我员工内部特价50块钱。我还是很坚决地说不用了……她很快便恼了,有一次她说算了算了,你躺下来,我帮你把脸上的东西清理掉,可是我的脑袋一沾到那个枕头,她又开始把新的凝胶、乳液搽在我的脸上,还说:“小姐,我跟你说了,你的皮肤毒素已经被提出来的,这个护理不能不做的……”我实在是不胜其烦,又重新坐起来说,我真的不要做,请你帮我清理掉。结果还是她先冲我发火,说:“小姐,你怎么听不懂啊,你这样出去,毒素回流到皮肤里去的话后果很严重的,到时候我们不负责的。”我哭笑不得,说:“我没要你们负责。你就帮我用水把这个东西洗掉吧。”她继续:“这个用水没法洗的,洗不掉的,你以为这是什么,这是毒素哎!”我说:“那你给我点水,我自己洗就好了。”“我们这里没有水的!”我:“……你们怎么可能没有水呢?”“我们只有喝的纯净水。”“那你给我点纯净水吧。”“小姐,你怎么听不懂我说的话啊,这个不能用水洗的,必须用专业的护理液,我帮你做个护理,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又是针锋相对了好一会儿,没有结果。又进来一个穿着黑色职业装的年轻女子,乍一进来时,还特关心我的样子,很亲切地笑,说:“唉呀唉呀,小姐你怎么坐起来,快快,快躺下来。”……后来还是把差不多的说辞重新进行一遍,唯一不同的是这位职业装女子蹦出来几个关于美容护肤的专业词汇,又说:“这些专业的词儿说出来也你不懂的,我们是专业的,所以你要信任我们……”云云。我还是说我不做,我没有时间,必须走了。
后来……我不记得我们的对话是如何进展的了,但最后她们摆在我面前的两个选择是:一,付10块钱,她们用“专业的药水”把我脸上的“毒素测试膏”清理掉;二,我自己在这张床上躺40分钟,让毒素自己分解掉,这样就可以不用专业药水了……(他们大约是知道我等不起这些时间吧就编出来毒素可以40分钟自己分解这一说,但我知道只要我重新躺下来,她们就有机会继续游说我了)——不过,我真的很惊讶,她们编这些一套一套骗人的说辞还真的眼睛都不用眨一下……起初,我还是很坚持地说不用了,只要给我些清水,或者给我张面巾纸,我自己把乳膏擦掉就好了。我当然是不想乱花爸妈的钱,虽然十块钱算不上大数目,但是另外一点,我觉得没有理由让骗子赚这钱啊。结果是那职业装女子也恼羞成怒,责问我说:“小姐,你觉得你这张脸十块钱都不值吗?”我还是只摇摇头,说:“我觉得没那么严重的。”“怎么没那么严重了,你……”
这时候先前那个自称经理的女孩子又挤进隔间,用像是责怪我的口气说:“小姐,你这样不配合,我们的阿姨是要被扣工资的。”她说的是之前那个帮我测脸部皮肤毒素的阿姨。当然这话其实本身很没道理,本来么,那位阿姨扣不扣工资和我没什么关系,况且如果你真是经理,你能狠心因为这事儿扣员工工资,我多给个5块10块有什么意义啊,这也不是我的责任。但在当时我居然就真的又犹豫了一下,看了一眼同样站在门边的那位40多岁的阿姨,一时没有再反驳。那女孩见有机会,继续凶巴巴地说:“对啊!你这样子,我们的阿姨要被扣工资的,你知道伐!”或许是因为我自己也争辩得累了,最终我还是拿了十块钱给职业装女子,说:“那让这位阿姨帮我洗了吧。”
那两个气焰嚣张的年轻女子终于退出隔间了。换作那个阿姨帮我清理脸上的测试膏。我重新躺下来之后对那位阿姨说:“不好意思,和你们说了那么久,我自己都觉得累了。”阿姨说:“小姑娘,是你的性格太好了。你妈妈有你这样的女儿真是福气。”又问我说:“小姑娘你在找工作啊,想找什么样的……”其实我不明白这事儿和我妈有什么关系,我觉得自己还挺没用,也挺被动的……被这位阿姨这么一说,我居然觉得鼻子酸酸的,心里好委屈了。
5分钟以后我要走出这家SPA,却没想到经过门口的时候,之前的那个职业装女子又开始叨叨,你一定要做一个护理的,今天做一下又不花什么时间的,有你这些说话的工夫我们都做好了……
我只能说骗子之所以能当骗子,面皮都不是一般的厚的。我也不想和她硬碰硬,只好说:我今天实在是没有时间,这个我从一进门就说了,对吧。我约了一个女朋友一起吃午饭的,你看现在都一点多了,我再不出去,朋友真该急了。要不这样吧,我一会儿问问看我的朋友,如果她觉得也正好想做护理的话呢,我们吃完饭以后,我带她一起过来,也省得她现在再等我了,否则我也不好意思啊。
职业装女可能觉得没有道理反驳(虽然她并不讲道理的),但还不死心,接着问你们什么时候吃完饭,你抄一个手机号给我,我一会儿打给你吧……这时候,连那个阿姨都开始帮我说话了,她对职业女说:“你给一张我们的名片给这位小姐不就好了么,上面又有我们的地址又有我们的电话的。”
终于,我在抄了一个职业女的电话,从那家SPA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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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第二个骗子的经历要简单一些。那是在我回到上海3个星期后的一天,去南京路和Yao碰头。事先说好在南京路步行街和西东篱把酒黄昏后藏路的交界处见面的,所以到了新世界楼下时我想先给Yao打个电话确认一下他的方位。哪知道我刚掏出手机,一个老伯就走到我面前说:“小姐,你的手机能不能借给我打一个电话……”我愣了一下——记得在Kingston的时候有一次我深夜从学校回John Orr,也曾遇到过一个很男生气的女孩子跑来问我借手机,说她出门的时候忘了带钥匙和手机,想借我的手机给爸妈打个电话,让他们快点回家帮她开一下门。当时我觉得没有理由拒绝,也就把电话借给她了,当然后来没出什么状况。
这次,新世界楼下的这位老伯对我说,他刚从安徽,还是别的哪里,来上海找他儿子的,他儿子就在南京西路工作的,但是他一到上海钱包就被偷了,儿子的电话号码也在钱包里,一起丢了。问我能不能借他手机用一下,他给老家的人打个电话,问一下他们有没有他儿子的手机号码。
我正在犹豫要不要借呢,Yao的电话打进来了,我对那老伯说:“不好意思,你等一下。”就先接Yao的电话了。确认了Yao的方位后,我说:“好好,我马上过来,你等一下下。”挂电话时,那老伯还站在我身边,一个劲儿地跟我说谢谢。于是……我又没有拒绝,对那个老伯说:“你们家号码是多少,我帮您打,您贵姓啊?”老伯说姓蒋,又报出来一串由一个稀奇古怪的区号开始的电话号码。当时我想就算是假的,也就一个国内长途,最多就几块钱吧,万一是真的,还帮了人家忙呢。电话接通了以后,我对电话那头的一个中年妇女说:“喂,您好,我这儿是上海打来的,我在上海遇到一位蒋伯伯,他说他来上海找他儿子的……”对方特镇静,听了我讲述老伯的遭遇也完全没有着急的感觉,也没有为老伯丢了钱包而抱怨什么,只是很平静地告诉我他们没有蒋老伯儿子的电话号码。我回头问蒋老伯怎么办呢,人家没有你儿子的电话,蒋老伯说:“让他们赶快买火车票来上海接我吧,我都一整天没有吃饭了……”
这句话很熟悉吧,马路上要钱的人都会这么说。这是我有点怀疑这位老伯的意图了,但还将信将疑,觉得怎么着也把电话打完吧。我继续传话,电话那头对蒋老伯让他们马上买火车票来上海接他的建议也没有提出异议,只说最早也要明天才能到啊!我只隐隐地觉得这事儿有哪里不对。后来我干脆把手机附到蒋老伯的面颊边,说:“您自己跟她讲吧。”蒋老伯也就就着电话说,你们赶快来啊,我的钱包在上海被偷了;说说,对对对,你们就过来,来火车站南广场,我现在借一个好心的小姐的手机在给你们打电话呢……我当时第一反应还是到了南广场他们很难找你哎,你们得说好个标志性建筑什么的,还是具体时间,但转念想,你们又不是真的要碰头,我操什么心啊。
挂了电话之后,蒋老伯对我说:“小姐,我都一整天没有吃饭了,你给我点钱买方便面吧。”我收起手机,挺遗憾地对老伯摇摇头说:“对不起,我没有钱。”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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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遇骗的经历都被老妈用作证明我社会经验贫乏的经典笑料。
对于第一件事,爸妈的教导是,在马路上,不管谁给你什么,对你说什么话,你都不要信——是不是很像教幼儿园小朋友的?哎,是我智商退化得厉害吧。关于第二件事,老妈说:“你让他去找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嘛!你这样电话打过去,长途电话费不说,如果对方有来电显示,知道了你的号码,没准儿还会来烦你,而且现在有的手机话费帐号可以用来付水电煤费的,你知道伐?”老爸说:“就算穷人也不能靠这样救济的,怎么可能救得过来。”老妈还说:“这些骗子都会看面相的。”……
爸妈说的话都挺有道理的。对我自己来说,虽说我从头到脚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能骗,就算是手机话费也没多少,但还是应该保持警惕吧。而且现在上海街头借派发东西的名头骗人去哪里去哪里的骗子真的还特别多。我还遇到过一个在淮海路上发《ELLE》的男人,当时他并没有带包,所以全身上下就只有那一本杂志能发,多半也是用来钓鱼的吧。那次他把杂志塞给我,我说不要,他坚持,我说了很多遍不要,擦身离开时,看到那人居然一脸愤恨地看着我,让我一阵心惊……幸好当时是在大白天的淮海路上,否则我真会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今天把这些经历写出来给大家看看吧,大家都多加小心了。虽然你们一定都比我聪明多了,唉。
对了,小Y教我说,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人,可以说:“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the end)
大约是在一个多月前,我在我的Kitchen Area见到一只小老鼠,一只真的老鼠,不是我家小狗的玩具老鼠。我被吓了一大跳,在第一时间向周围一群好朋友求救,搜集来了很多点子:Katie说:你得把grocery都藏在最高的柜子里才行,Ann说你可以用cheese、小棍儿和碗支一个简易的诱捕设备,Bo和Manny说他们用过一种奇异的驱赶老鼠的siren,把那种siren插上电源,就会发出一种特殊频率的声波,人耳听不见,但是可以用来驱赶老鼠,非常有用,你可以试试。
可我还没来得及采取任何措施呢,那只小老鼠就不见了。一个礼拜后,Bo问我:“你家那只老鼠还好吗?”我很开心地说:“It’s gone! I’ve never seen it again!”不料Bo听了之后特严肃地说:“That’s a very bad sign.”我问为啥。Bo说:“That means even mice cannot live on what you cook.”我:“&*(#!$%”
几天之后,在楼上厨房碰见房东Lisa正给她家小狗Chester准备米饭。Lisa说Chester很喜欢吃米饭,所以通常她会喂Chester狗粮做正餐,米饭作为special treat。正说着呢,她舀了一勺米饭给Chester。Chester特开心,吧唧吧唧地吃得很欢。后来有一天,Lisa到很晚都没有回家。而每次我去楼上厨房的时候,Chester总会滴溜溜地从小狗窝里跑出来,坐在我跟前,特楚楚可怜地看着我。我想它一定是饿坏了吧。于是很好心地挖了一勺我刚煮好的米饭,还因为怕Chester烫着,我特地把米饭稍微cool down了一下,才放进Chester的小碗里。谁知道Chester跑到碗边,嗅啊嗅,然后根本不理我的米饭,又滴溜溜地跑到我跟前坐着了。我的自尊心因此大受伤害。我很不服地走到Chester的碗边,抓了一小撮我刚盛进去的米饭放在自己嘴里……我觉得很好吃么。后来我只好偷了两颗Lisa的狗粮给Chester,这家伙叼着狗粮就躲到一边儿去了,啃得津津有味。
那时候想起来Bo说的“That means even mice cannot live on what you cook”,真是撞豆腐的心都有。
不过要说还是我的好朋友supportive呢。Katie听了这段故事之后说,很有可能Lisa在米饭里放了盐或者其他spice,这是一个很North American的习惯,而Chester恰恰喜欢吃有spice的米饭。Ann说,没准儿Lisa在米饭里放了butter,其实Chester喜欢的butter,不是米饭……最玄乎的是Bo,他说其实狗和人一样,它们不光喜欢食物,还在意给食物的人。比如有人特喜欢吃grandma做的蛋糕,即便一样的食谱儿,别人做出来的就是没有grandma的好吃。狗狗也知道主人给它的不仅仅是食物,而且是爱……囧。
哎,爱咋咋地,反正我伤心了。
(the end)
答辩完那天晚上,Bo和Manny带我去Ben’s Pub。那是星期二的晚上,pub的二楼只有我们三个人,我们一起打桌球,还有foozeball。只记得那天晚上我特别特别疯,Manny几次故意去看我的酒杯,然后回过头来对我说:不对啊,你才喝了半杯酒哎master!从酒吧出来之后又乐颠颠地去Bo和Manny家吃Manny做的upside-down cake,顺带着bonus地听Bo讲怎么买便宜的梨,和便宜的…别的什么。
回家的路上,我和Bo聊起毕业之后的打算。我说导师特别希望我读phd,而且很tricky地希望我在复旦读phd——我可以理解导师想要为我们project打广告也拓宽研究领域,并且建立更广泛的networking的愿望,可是对我而言,我一来觉得就自己这水平读phd一定特累,二来对国内的学术圈也很不青睐,当然其实也还不够了解。末了,我没头没脑地问Bo:“What do you think?”Bo说what do I think of what啊,要不要读phd吗?我不置对错地说嗯。Bo想了一小会儿说:“Just to let you know that if you are going to look for a job and start to work in Canada, we will be really happy to have you here. But it’s your future. All I can say is ‘follow your dream’. You have dreams, you know?”“I do?”我很疑惑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有dream,甚至,我不记得自己是不是曾经有过dream了。Bo说:“Of course you do.”我转回头不再看着Bo,挡风玻璃外是漆黑的向西延伸的front road。Bo用很坚定的口吻对我说:“Now, if there is something you really want to do with your life, make it happen.”仅仅是这句话,已经让我觉得很安心很美好了。
另外,我自己也觉得很subtle的是,在听到这句话的一刹那,我就特别喜欢Bo说的“if there is something you really want to do WITH your life”,是“WITH your life”而不是“IN your life”。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该归功于早先受过的多年“中国式英语”的训练所养成的对小词儿的敏感。我喜欢“do something with your life”,让我觉得life是完成something的material,形成很多很多种可能性的原料,而不像在“in your life”里,life只是一种载体,一个外在的,不可利用,不可改变的,冷冰冰的巷道。
Bo又鼓励我说:“You know, you are young, brilliant, and you are in good health. So the world is yours!”可是,听到这话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心头一紧。我特别怕Bo提health。Bo跟我讲过很多次他的病。我不想说病的名称。Bo说他的皮肤下布满了sores,就是那种别人触碰一下就会像是用指甲尖儿掐你的疼,那些sores不会都同时发作,会轮班儿,每天大约都会有2、30个sores是剧痛点。Bo的身体先天无法合成一种人体必需的酶,Bo先天insomnia。Bo第一次跟我说他的病的时候还笑着问我有没有看过一部关于zombie的电影,他说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一点点变成zombie,说完又是半狡黠半soothing地笑。Bo的大夫说绝大多数患有Bo这种病的人都是“barely alive”,大夫觉得Bo的生活状态就是个奇迹,Bo说那都是因为high spirit。所以我特别怕和Bo说起health,我怕Bo会难过,可也许偏偏也是因为他自己身体状态的缘故,Bo更明白“in good health”的可贵。而我在当时,几乎是Bo话音刚落,就急吼吼地抢白说:“And yours as well!”停了半秒钟,回过神来后又说:“And Manny’s!”我的意思是不不不,the world is not only mine. It’s yours and Manny’s as well. Bo被我的激烈反应吓了一跳。过了一会儿才冲我笑,说:不如这样吧,我们来平分这个世界。Bo说他是双鱼座的,天生就有水,所以地球上的海洋就都归我了,陆地都是他的了。我大呼不公平,我都没地方落脚啦!Bo又笑,说:“Come on! You will find some islands eventually…”我心想:你不带这样的……
到我家门口的时候,Bo说很想知道我第二天早上醒过来时是什么感觉,Bo说一定是很特别很特别的。我说,好,到时候我一定帮你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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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正好9点。
我还是躺在床上。我突然很想笑,于是咧了一个大大的傻傻的微笑。 然后,我意识到:I don’t really need to get out of the bed! I’m not obliged to do that any more! 我突然觉得特别privileged而且proud。再然后,我想起来,啊,我答应了Bo要帮他记住今年早上的感觉呢——仅仅是这个念头就又让我笑了。
我还躺在床上。眼前闪过了一些答辩时的镜头,external,internal还有导师分别问问题的样子。我回想起当时的感觉,想起了当时我坐在椭圆形长桌子一端的视野,还有答辩时我飞快运转着的大脑。我觉得很satisfied,really satisfied。答辩委员会的那些examiners问的问题其实比我想象得要难一些,但我当时的反应和表现也比我自己期待要出色很多。I felt proud.
我还躺在床上。我想起了几位朋友。我想起了一些细细碎碎的回忆和心情。在想起一些事情的时候,我小小地抹了下眼泪。但即便如此,我当时并没有觉得难过,只是觉得很多很多情感满满地要溢出来的感觉。即便是在哭的时候,我依然是想微笑的。
后来的那一天,我的心情都出奇地好,是一种brightly happy。甚至我发现这种快乐的情绪有一种天然的强大的保护力。在那一天里帮我隔绝了周围所有的可能的灰暗,所有所有的。任何任何的不快乐在这个时候都无法侵染我的情绪,任何事都不行。就好像哈利波特里的呼神护卫,我也好像有了一个我的守护神。这种感觉很奇妙。即便是想到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未知的事情要经历,我依然沉浸在一种全然不被打扰的快乐和勇敢中。我说:I don’t mind any difficulties ahead. I just don’t mind! I’m not afraid at all; I’m not going to be afraid at all, not at all!
后来坐在去学校的公车上,我第一次有种要欢呼的冲动,就像是要对周围的每一个人说:“You know what, I am the master!”我当然没有那么做……公车上的乘客们如往常一样的poker face,如往常一样地互不交谈,可是这一天对我来说是多么“和往常不一样”啊。我看不到自己的脸,但我确定自己微笑了一路。一路上唯一一次我感觉自己遇到了同类的时候是,车到一总站,司机站起来换站名的显示牌时,欢快地哼着小曲儿。当时我想,哈,原来你也和我一样快乐呀。其实Kingston的公车司机们没准儿真是一群最快乐的人呢。记得有一次,我坐的公车停在SLC transfer point,上来一女生,问司机:“Is this bus going to downtown?”司机大叔笑,说:“It better be, because that’s where I am going.”还有一次我买了一把二手的转椅,要倒两辆公车把椅子运回家。那两次我把椅子拖上公车的时候,两位司机都出奇一致地跟我开玩笑说:“Oh, you don’t need to bring your chair! We’ve got many on the bus!”那叫一个有默契,比新东方排练讲笑话神奇多了。
在答辩后的那一天我还想,即便只是为了今天,只是为了这一刻的欢欣和自豪,过去三年所有的所有的所有的困难和委屈都可以一笔勾消了。所有的坚持和忍耐都是值得的。即便我还能隐约想起曾经的无望:They are not going to bother me any more, never ever! They are overcome, for good, for 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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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份的时候Bo和Manny带着Ann,小野,还有其他朋友一起去camping。当时我正在拼命地赶论文,所以没能和他们一块儿去。后来和Bo讨论的结果就是:明年夏天我一定要飞回加拿大来和他们一起camping。Bo很严肃地对我说:“Do it!”

Bo帮我修改的不知道第几稿的论文的第一节,Chapter One: Introduction.
当时为了改论文,我在他家camping了两天。Bo和Manny会一个词一个词,甚至一个标点一个标点地和我讨论推敲。我也会和他们争论我特别用某个词,用某种表达方法的用意,向他们解释很多案例和points的意思和sociological significance。他们也豪不客气地质疑我...
Bo和Manny都是特别特别聪明的小朋友。

Bo在我一共只有5章的论文目录上写Chapter 6: Building a Better Barbeque。

和Bo一起去一个conservation park时,Bo说他曾经有一段时间homeless的时候就在这条小溪里洗澡。

在那个保护公园里,Bo看到一棵树干上有两个大窟窿的树。对我说,这棵树已经被蛀空了,我们可以把它推倒。

被我们推倒的大树。现在它可能会变成公园里松鼠、花狸鼠和臭鼬的家或者栖息地。也可能会很长一段时间后变成肥料,滋养别的生命。

身后这堆像砖头一样的东西,Bo说原本是一棵树。它倒了,之后被风干了。

最澄澈的季节是加拿大的深秋。

Bo在一个cave里帮我找宝藏,还嚷嚷着baby talk的“treasua~ treasua~”

Bo帮我找到个一个“treasua~”。是一只小盒子,里面放着很多以前找到它的人留下来的东西。Bo说我必须从盒子里拿走一件东西,在留一件东西在这里小盒子里。Bo说这个国家保护公园里藏着不少这样的小盒子,这叫“geocache”。后来我拿走了盒子里的一个小孩儿认字儿本,就是图片里的那个“P”,在盒子里留了一个发卡。:)还在小本本上写了日期和名字。

我们遇到的一只啄木鸟woodpecker。

之前一次和Bo、Manny、Ann、咱妈、小野、Jing还有Monkey一起去LeMoine Point。我们在一起玩milkweed。
一种像蒲公英一样会飞舞的小植物。

赶路。“白龙马,蹄儿朝西,驮着唐三藏,跟着仨徒弟~”
“那一年天空很高风很清澈,从头到脚趾都快乐。”:)
(the end)
答辩完的那天晚上,Bo和Manny来烟店接我下班,说:“我们一起去庆祝一下吧,Master!”然后Manny看到了我手里拎的一个白色塑料袋,问我那是什么,我一脸坦然:“我的论文啊!”那是答辩结束以后四位答辩委员会的examiner还给我的论文copies,再加上我自己带去的一份,一共是5份论文。还好David发了慈悲,说他的那份copy就留在他的办公室吧,还送我一只塑料袋。于是那一天下午和晚上我就乐呵呵地拎着一马甲袋论文到处跑了。Manny说从来没见过别人这么带论文的,呵,不过之后她很恭敬地称那只马甲袋为“Master’s master”。
答辩前的一个周末,我和葱葱一块儿吃饭。我对葱葱说:“兄弟,你不知道,把论文交上去之后,我每天刷学校邮箱的时候都特提心吊胆,总觉得会收到小玉枕纱厨秘发来的信说,‘不行,Chen,你的论文被答辩委员会退回来,你得重改云云。’呼,现在终于两个礼拜过去了。估计现在小玉枕纱厨秘不会来退论文了,要是他们在我答辩前一天退论文也太不厚道了不是。”本想葱葱会嘲笑我神经质,结果这家伙说:“嗯嗯,我非常理解,每次我交论文给教授之后,刷邮箱的时候也会特慌,就觉得论文要被退回来重写了……”(哎,要说物以类聚呢。)
后来我又说:“葱葱,你说我要是在答辩的时候突然就忘了怎么说英文了怎么办?”葱葱说:“那就用中文答呗,这就是bilingual的advantage。”我:“就是!他们听不懂得自己找翻译嘛!”葱葱:“对,这个时候我就来帮你翻译了。”我:“没错儿。”葱:“得按小时收费。”我:“啊,不是吧,你那么不讲义气……”葱:“又不是你付钱,你们系里付钱呗,回头咱平分。”我点头,觉得葱葱说得很在理。
之后葱葱问我答辩的流程是什么样子的。我说,就是有一个系主任,一个external examiner,一个internal examiner,一个导师,先是external提问,然后是internal,然后是head,再是导师,按照顺序轮流问我问题,如果他们感兴趣还可以再问第二圈,第三圈问题,就跟打麻将一样。葱葱说:“呵!打麻将啊,那就好办了。你只要去那屋子,叫一声‘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来了’,四个教授马上就全没了。桌上只剩下四本论文……”我笑,然后突然意识到一个重要的问题,说:“那算我过了么?”
答辩前一天上午,我去小玉枕纱厨秘办公室问她答辩的时候可以带什么进seminar room,不可以带什么。正走在去小玉枕纱厨秘办公室的路上呢,我突然就紧张起来,想,哎呀,我没有记错答辩的日子吧?会不会其实我不是明天答辩而是今天……这样的话,我一进小玉枕纱厨秘的办公室,她岂不是会说:“天哪,Chen,你去哪里了,我们找你半天了,快来快来,你该答辩了!”——于是,说是迟,那时快,我就被丢进了答辩的小屋子……我一路就这样做着“白日噩梦”走到了Michelle的办公室,Michelle翻了翻日历说:“So your defence is tomorrow right?”我松了一口气,说“对的”。
那天下午Katie问我说你明天需不需要morning call啊。我想了想说,不用了不用了,我会上两个闹钟,然后我让landlady早上来踹我门吧,如果看我到了点还没起的话。Katie说好。后来我又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答辩那天早上我该吃toast还是cereal呢?Katie帮我分析了一下说:“Whichever is lighter… so eat toast, and don’t drink milk. But whatever kind of fruit is good.”据说因为轻的东西不容易造成胃的负担,特别紧张的时候,牛奶也会引起反胃,但是水果里的维生素是对排解紧张有好处的。结果就是,答辩那天早上我很乖很乖地吃了用香蕉涂的toast,加果汁。那什么,心诚则灵么。
答辩当天一早在Mac-Corry买咖啡,加牛奶的时候把手机落在了料理台上。我完全没发现,坐回café的座位去抱佛脚(其实……好吧,我坦白,因为在加牛奶的时候身边走过一帅哥,其实也就一般地帅,我开了一刹那小差,就把手机给忘了)。到了答辩前20分钟的时候想用手机看时间,才发现手机不见了。当时竟也不觉得着急,反而很想笑。我很早就预谋着答辩结束要给谁谁发短信呢,要是在答辩那天早上把手机丢了,这事儿也太……有喜感了。走到料理桌旁边瞅瞅,没有。只好硬着头皮去问收银的阿姨,说有人看到一手机没。也幸好那时是早上9点多一点,cafeteria里没有太多人,收银阿姨还记得我在15分钟钱买了杯咖啡呢,于是从收银台下面摸出了我的手机,笑着说:你把它落在牛奶罐儿前面咯。
在答辩前买的咖啡是不敢猛喝的。因为万一喝多了在答辩的时候要频繁跑洗手间岂不是很麻烦。所以当时坐在café里,我差不多是每隔3、4分钟才抿一小口咖啡。事后和葱葱说起这事儿,葱葱大为赞同,说这个思路是对的,她也是这样的。囧。因为不敢猛喝咖啡,所以到了答辩前10分钟,我上楼去会议室时,我杯子里的咖啡还有四分之三多。结果路过C4走廊的时候,不小心洒了一些咖啡在地上。要是换作平时吧,我正赶时间的话呢,我多半就溜了。但是!再过6、7分钟我就要答辩了!这个人品伤不起啊。于是我犹豫了5秒钟之后,“毅然决然地”把咖啡和书包放在地上,从包里翻出来一张餐巾纸,开始趴在地上擦地砖……
(to be continued)
第一次见到Bo还是因为好几个月前的Ann的阑尾炎手术。
那天中午我还在烟店打工,突然接到一个来自Kingston总医院的电话。是医院的社工打的,说Ann正在那里等着做手术,还是一个人,有没有人能来陪的,说Ann还让找一个叫Bo的人,问我能不能联系上。
2个小时之后我下班,赶到Ann的等待室时,Bo已经坐在里面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Bo。当时Ann已经挂了半天盐水,看上去有点虚弱,不过这丫头的精神状态很不错。也许也是因为有Bo在调节气氛的缘故吧。Bo显得特放松,和我们讲着俏皮的玩笑话,又东张西望着批判总医院病房的墙壁太冷酷,可以看出一块块垒起的石头的拼接缝儿,而且还是惨淡的灰白,应该刷成粉色才好。Bo还带来了不少零食,饥肠辘辘的我第一次发现energy bar那么好吃。
那时距离Ann动手术还有3个多小时。Bo说他需要离开一下,去pick up some groceries,他之前就答应这个周末帮其他朋友带的,问我和田野要不要一起去。起初我和田野都说不去了,留下来陪Ann等手术。但后来Ann对我说:你这个周末都来我这里就没时间去买菜了,和Bo一块儿去吧,反正有车很快就能回来了呢。于是后来我就稀里糊涂地和Bo买菜去了。当时一件印象很深的事是,出了医院的大楼,Bo的车却并不停在附近,而是得往湖边儿拐个弯儿再走上一小段路。Bo解释说,他总是想把最好的,离目的地最近的车位留给年纪大的人和残疾人,反正他自己还算年轻力壮,多走两步路不算什么,而且他喜欢走路。我笑。然后看到副驾驶的车门下方有一大水坑。。
和Bo一块儿买菜效率极低。他总会见缝插针地帮我讲解很多食物的最低价格,就是它们on sale的时候的价格。Bo知道它们在哪家grocery store里打折的时候价格最低,还知道每一件日用品和食物的打折周期是多久。比方说Bo会告诉我,一盒ABC牌儿的cereal的最低价格是2块2毛左右(for example),然后,只在一家叫No frills的店里会出现这个价格,大约每3个月一次,上一次打折是3个礼拜前,所以下一次会在2个月零一个星期之后等等等等。于是一路上我听了很多Bo说的“That price is bad”,“That is a good price, but I can get it at $**”,还有“That’s a really good deal.”……Bo说得很认真,而且极精确。我也并不嫌烦,反而是觉得很好玩。Bo就像一台储存了很多商品和食物信息的电脑,还会带你大步流星地在店里穿梭。另一件印象很深的事情是Bo往篮子里抓了两盒酸奶,又告诉我说,这些酸奶是pro-biotic的,一般人动完手术以后身体里面的很多细菌都已经被杀死了,而这些酸奶对Ann重新培育一些有益的细菌很有用。我说哇。
但这样买菜的直接结果是,我们错过了陪Ann进手术室的时间。Bo说他得把买的东西放回家里再去医院,我也只能说好了。于是那天我又第一次见到了Manny,Bo的女朋友。Manny问Ann怎么样了,我瀑布汗,说:“在手术室了,不过我和Bo离开医院很久了。”Bo说反正Ann正在动手术呢,我们吃点东西再去医院吧。于是我们又“一不做二不休地”吃了Bo做的BLT(bacon/lettuce/tomato)三明治,Bo说Manny最喜欢BLT了。酒足饭饱之后,我和Bo才又“假装”风风火火地赶去医院。
我们总算是在Ann出手术室前赶到了那里,没有再错过在这丫头出来的时候给她一张大笑脸,也没有错过观摩一下Kingston总医院的病房。那天晚上安顿好Ann之后,Bo送我和田野回家。在路上Bo跟我说,再过几个星期就是他和Manny在一起10周年的纪念日了,说Manny很激动,说一定要好好庆祝一下,但是Bo很不屑,觉得女孩子就是喜欢这种没意思的东西,于是“用近乎反问的语气”问我说,你说,是记得哪一天我们在一起10年了重要,还是记得她最喜欢吃的东西是BLT重要?我心里暗笑,迟疑了一会儿说:“嗯,大概还是BLT吧”……但心里想:You’d better remember both!
(嘘,当时和Bo不熟,所以假装supportive一下)
(to be continued)
昨天晚上在教室看到一片特别特别好看的晚霞,是我从没见过的瑰丽的紫红色。
而且色彩一直在变换,smoky purple,pinky iris,glowing peachy(呵呵,用英语瞎比划要比用中文容易)。直到天色渐渐地暗下去时云彩才收敛了光泽。后来的感觉有点像是用水蓝色的滤镜在看火烧云,而且云彩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看不到尽头。
云彩会有这样奇幻的颜色全是在这之前Kingston下的那场大雨的功劳吧,那时在对着太阳的地方还有过一条很漂亮的彩虹。
上一次Kingston能看到彩虹是一个多礼拜前,那时Bo给我打电话,可我一接电话手机就没钱了。急吼吼地在网上充了钱,再给Bo拨回去时,已经是十多分钟以后了,Bo说没别的事,就是跟你说天上有条彩虹呢。我挂了电话冲下楼去看,彩虹已经不见了,阳光正透过云层的缝隙安安静静地落在Univ. Ave.对面的钟楼上。
之前有一次看到彩虹是在尼亚加拉瀑布,去年的2月份。那时瀑布下的河床还是被冰封着的,千沟万壑。但两挂瀑布依然是汹涌地倾泻而下,砸在水冰交界的地方便升起一幅乳白色的水雾。在靠近马蹄形瀑布的地方会时不时地出现几条纤巧的彩虹,它们不像平时看到的彩虹那样高高地宽广地架在天上。尼亚加拉的彩虹是迷你型的,仿佛是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
那天刚从尼亚加拉回Kingston就被海芳姐叫去她家吃饭了,玉臻和华勇也在。开始听说我专程去尼亚加拉看冰冻的瀑布时,玉臻和华勇还乐呢,但后来听我讲在尼亚加拉看到了彩虹时,玉臻和华勇都挺认真地说:“噢,那可怎么都值了。”我起初不解,后来才明白,那是因为玉臻和华勇都是很虔诚的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徒,而《圣经》里说“上帝借彩虹与人类盟约。”
我当然不是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徒,也没有亲眼在《圣经》里读到过那句话,但自那以后每每再看到彩虹,我都会想起来说“上帝正借彩虹和我们人类盟约呢”,于是心里会暗暗生出一些欢乐和敬畏。
(the end)
今年果然是anniversary的大年。
从看到Tom的msn签名档变成“我们相识十周年……”的高中同学聚会号召语开始,到初中班长鼎鼎来问我有没有时间拍一段在加拿大生活的录像传回去,因为今年夏天还有我们初中毕业十周年的同学聚会,还有后来在忘了哪个大学同学的blog上看到大学毕业三周年聚会召集令。
哇塞,除了哇塞,想不出第二个词儿了。
想来还是觉得大学的班级最零落了。除了寝室及周围的一些丫头们,还有一起在报社实习和一起在周报做过事的朋友们就想不起来什么人了。还有一些同学的名字从来没有搞清楚过,再来一次大班聚会大约也没有机会搞清楚的。最有集体感的事情大概算是开大班会了,大家百无聊赖地听辅导员老大说话,会一结束就呼啦啦地散开,该去哪儿去哪儿了,其实也并不一定有多迫切要去的地方。虽然4年里我也抱怨过怎么又开大班会了云云,但现在想来大家伙一起窝在6112或者6212或者6312或者6412边开会边发发短信看看报纸的感觉还是挺好的。别的,想不起来什么班级的感觉了……噢,或许还有大一12·9歌会失利以后老大在楼道里贴的Bob Dylan的“Blowing in the wind”的歌词,让素无欧美音乐细胞的我小小地感动了一下,那句歌词印象特深,说“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还有一件刚想起来的班级的事儿,是军训会操的最后一天,队伍解散前大家一起合影,最后大伙儿一起冲着老大喊:“我们爱你!”据说老大当时刚失恋,所以他哭了。我们当然是故意那样喊的,但没有想到他会哭。大四最后一次开大班会的时候,老大让我们填毕业后的去向,工作,读研,或者出国,也有一些素来出位的女生写嫁人,还有一些同学写失业。老大也只管让我们填。当时我对这些并不感冒,觉得怎么都是差不多的。只是想,如果我们可以不毕业不离开,是不是就不用工作,不用读研,不用出国,也不用嫁人了?倒不是我对大学生活有多恋恋不舍,其实更多的还是对未知前路的恐慌所致,真的迈开步子走了,也就走了。但不管怎样,那些我熟知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同班同学们,总希望大家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
初中班级聚会在6月底已经结束了。
在Linda的space上看到大家的照片,以前的学校,教室,同学和老师。还有南哥在黑板涂的当年的课程表、值日生,还有整板的各个学科的题目,还有黑板右下角的回家作业,抄写古诗,数学练习册A册什么的。回忆太累,初中的事儿我就不想了。看那些照片儿,只觉得当年的班主任和英语老师真是一点都没有变,活脱脱的还是当年的样子。同学们变化多一点,但也还是认得分明的,只是惊讶这些小孩儿当年的神气和表情,居然都能保留至今。喜欢抿着嘴的继续抿着嘴,咧嘴笑的也照旧,当年的花蝴蝶依然是花蝴蝶,当年众人瞩目的继续独当一面,以前班会上讲相声的男生表情还是很有喜感,神气一直很拽的也继续拽着,当年的军事家和老夫子也都还有当年的影子,呵呵。想起来妈妈前不久的评论说,以前的班长,过了10年、20年、40年以后也还是班长,真是不错的。我一直以为自己这些年来变了很多呢,现在想来也许其实也并没有改变什么吧。或者,还是因为我已经默认了同学们身上的这些气质,所以看到照片的时候也主观地去捕捉这些细节了呢?我不知道了。在照片上看到失失的时候还是觉得最开心。突然就很想和失失一路走走,不用说话,只是一路走,沿着共和新路,走好远好远的路。
高中的班级,我竟然一下子只能想起来晖晖,Spring,Tom,还有当然,又是失失了。80分果真不是白打的。也是我记忆力衰退严重的症状吧...好在琢磨了几分钟以后我终于又陆陆续续地想起了一些别的小朋友。高中的事儿,似乎也记不太清了。最近不宜回忆往事,太伤脑细胞了,都不够我写论文儿的。姑且默默地遥祝一下大家聚会开心吧,我也继续贪心地等大家伙儿的照片儿了。
我的十年就这样匆匆、匆匆地讲完了。呵呵。
(the end)